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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两位重点中学教师因有偿补课被处分

2019-08-18 12:12:54    文来自/湖北省利川市 1953

导读:本文是来自湖北省利川市的网友投稿,由 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 编辑发布关于浙江温岭两位重点中学教师因有偿补课被处分的内容介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16日从浙江温岭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温岭中学2名教师因暑期在家组织有偿补课,被处以警告处分,并交流至一级重点中学之外的其他高中学校,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

  据温岭市教育局通报:7月23日,经调查核实,温岭中学教师李某某在家组织有偿补课;7月29日,经调查核实,温岭中学教师杨某在家组织有偿补课。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两人警告处分,并交流至一级重点中学之外的其他高中学校(2020年7月执行),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扣除当年考核奖金,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温岭中学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已有百年办学历史。温岭市教育局回复澎湃新闻称,李某某补课的部分学生来自其授课班级,杨某的补课主要面向校外初中生。考虑到教师配置以及2019学年教学的稳定性,今年9月新学期开始时两名教师仍留校任教,交流于2020年7月执行,具体学校目前未定。

  今年4月,温岭市教育局出台《温岭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对擅自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组织或参与带生办班;在本人住房或租借他人房屋等场所进行带生办班;将本人住房租借给他人进行带生办班;以配偶、父母、子女、亲戚或朋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辅导或管理等行为进行严惩。对于违规补课并从中获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收入,并交流至偏远学校,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扣除当年考核奖金,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据透露,《办法》出台后该市已有5名教师因违规补课被交流至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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